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债务追讨

关于民间借贷问题 请律师帮助。

关于民间借贷问题 请律师帮助。 律师您好,我于2015年1月以民间借贷起诉被告,法院认为这是属于不当得利让我们撤诉,2015年5月又以不当得利在同法院起诉被告,结果被法院裁定为民间借贷,上诉至中院维持原裁定,2016年6月又以民间借贷起诉被告,但是被告现在委托一个律师来法院说管辖权的问题,让我们去被告户籍所在地起诉,借贷合同履行地和还款都是在北京,而且被告长期住在北京,可是从2015年2月被告就没有在京办暂住证,之前的起诉被告都是在北京居住地接收的法律文书。请问目前是否有最新的司法解释,是否可以在我还款的辖区立案起诉。请律师帮助。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aia25……(北京)
提问时间:2016-11-05 14:17
已有1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