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在1990年由于政策的需要,开发水田,村委会与村民签订了水田承包合同至2000年

在1990年由于政策的需要,开发水田,村委会与村民签订了水田承包合同至2000年 在1990年由于政策的需要,开发水田,村委会与村民签订了水田承包合同至2000年,在1998年二轮土地承包是时合同未到期,没有给村民分土地,就在1998年给了一年承包费,以后再未给,现在要地要钱合不合理,是否有理由要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吉林-长春)
提问时间:2016-11-04 19:0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