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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年外地企业工会办公司向个人借款案,经二审终审判决后,原审法院委托外执行
96年外地企业工会办公司向个人借款案,经二审终审判决后,原审法院委托外执行 96年外地企业工会办公司向个人借款案,经二审终审判决后,原审法院委托外执行,因被执行人是企业集团工会,称开不出工资等理由中止执行,时间是99年。借款额15万,加上10多年利息,也要100余万了。近些年多次申请执行,法院也不立案,也不给我答复,被执行人在当地是较为知名企业,法院一直未有动作,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黑龙江-鸡西)
提问时间:2016-11-04 1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