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鉴于:登记结婚,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于2009年生育一儿。双方经友好协商
鉴于:登记结婚,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于2009年生育一儿。双方经友好协商 鉴于:登记结婚,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于2009年生育一儿。双方经友好协商,对财产的归属达成原则性意见,特签订协议,双方遵照执行。
一、婚内现有财产的约定,现有财产如下:
东塘路门面房一处(价值玖拾肆万),汽车一辆(价值玖万),复印店内机器财产(折价伍万)。
二、对于个人财产处理的约定:因女方生病强烈要求,男方答应将东塘路门面过户给女方所有,双方婚前个人财产分别归其个人所有,等房子债务还清后复印店经营所得收入双方各一半。同时,对于夫妻一同生活期间所支出的必须费用,由夫妻双方各承担一半。
三、对于债务的约定:男方过户给女方房子后(因房产产生的债务),男方因买此门面房借女方父母壹拾贰万元债务,则有女方承担,男方无义务承担。男方大姨娘陆万元债务由男方还款(男方暂拿壹年房租)以后房产房租归女方,汽车归女方所有,复印店归男方经营(男方每月支付叁仟元给女方生活费至债务还清后)。
四、对于日后财产处分的约定:夫妻婚后对于处理超过价值万元以上的钱物时,一方处置时必须经过配偶另一方同意,否则视为一方未经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夫妻一同财产,由处理一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如店以后经营不下去,双方各自找收入,双方有扶助、相互养活义务。
六、男方把东塘路门面房过户给女方后,女方如出现意外(如因开汽车、生命或其它精神方面)女方父母不得因种种理由到男方处打、吵闹,到男方亲戚处吵闹等其他无理要求。
七、双方因为履行协议发生争议,应当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加以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自各方签字并经女方长辈见证后生效
以上是一份婚内协议,请问一下,男方说没离婚以上门面房还是婚内财产,那这份协议是否生效。门面房是否应该归女方所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6-11-04 1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