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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前的时候我和朋友去上网,在网吧找到机子坐下准备上网的时候,发现一个钱包扔在电脑桌上

年前的时候我和朋友去上网,在网吧找到机子坐下准备上网的时候,发现一个钱包扔在电脑桌上 年前的时候我和朋友去上网,在网吧找到机子坐下准备上网的时候,发现一个钱包扔在电脑桌上,就拿起来打开看了一下,看见里面有5000多块钱,然后就把钱包拿起来出了网吧,事情发生过了几天,失主找到我要我归还钱物,当时因为我将钱财挥霍了点,所以只归还了2000元,剩下的我在后面的日子里也归还完了,后来我了解到原来是失主在上网的时候因为换机,将钱包丢失了,失主从网吧出来打车的时候发现钱包不见了,并且第二天在公安分局报案,说是钱包被偷了,因为当时他以为是他旁边上网的人偷的,后来经过警察调查,查看监控,发现钱包是被我拿走的,然后就找到了我,现在是公安分局说我偷的,我想问一下我的行为违法了没有?我手里有失主写的丢失钱物的证明,以及归还钱物的收据,我这个属于盗窃的话, 那我这个现在如果判刑的话,大概会怎么判?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甘肃-白银)
提问时间:2016-11-03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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