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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

土地纠纷 2009年4月1日,家父姚XX突然死亡,生前有一儿张XX,一女姚XX,都是法定继承人。4月17日,兄妹俩商议约定,家父的所有财产平均继承,并将协议书拿去村委会盖印按手指摸,经办人姚X华(当时的文书)。 2012年4月4日,我得知家父名下的两块土地已被家兄和姚X华作在场见证人并加盖村委会印章卖给他人。我致电给家兄,他拒接不理。致电给姚X华书记(现任),他声称什么也不知道,也不曾经办过家兄买卖土地的任何事情。16日,我去村委会了解情况,没料到竟被姚x华书记驱赶戏弄羞辱了一番,并扬言有本事就去告他,叫我以后不准到村委会办事,来了也不理我。我极其愤怒和委屈。 请问: 1我要如何才能拿回属于自己的土地? 2我以后可以去村委会办理事情吗? 3这样的村官能为村民办多少的事实好事?   姚女仕2012年4月21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姚女仕1(广东-梅州)
提问时间:2012-04-21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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