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作为全额出资的股东,可以向未全额出资的股东追偿损失吗?

作为全额出资的股东,可以向未全额出资的股东追偿损失吗? 我原是南京某国营工厂的职工,2002年应工厂要求,参加了由该厂出资80万元、南京市政府出资40万元、个人股东出资80万元成立的所谓"4-4-2"公司;公司章程中注明个人股东的出资额可以分两年、三期完成,因此除了我全额出资外,其他个人股东均只出资了认购股份的50%,以后再也没有认购剩余股份额度。如今该公司资不抵债,请问我如何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利益?我可以向其他个人股东追偿损失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VAm172()
提问时间:2012-04-21 09:34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