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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是2016年7月接房。现在开发商在售楼处张贴了一个延期交房至2017年8月30接房的承诺书

正常是2016年7月接房。现在开发商在售楼处张贴了一个延期交房至2017年8月30接房的承诺书 正常是2016年7月接房。现在开发商在售楼处张贴了一个延期交房至2017年8月30接房的承诺书,承诺书上写明如果明年八月不能交房,给业主赔付的违约金按照合同约定的双倍支付,承诺书上盖了房地产公司公章,请问这个承诺书有法律效力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黑龙江-大庆)
提问时间:2016-11-03 12:54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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