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2009年(婚姻存续期间)女方家拆迁(女方户口在家,所以按拆迁协议申请经济适用房)
2009年(婚姻存续期间)女方家拆迁(女方户口在家,所以按拆迁协议申请经济适用房) 2009年(婚姻存续期间)女方家拆迁(女方户口在家,所以按拆迁协议申请经济适用房)。2012年女方交付经适房全款(2011年离婚),现在房产证想办,但按照09年的情况,上面有两人名字。请问能否通过法律途径把房产证更新为付款人(女方)名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苏-无锡)
提问时间:2016-11-03 1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