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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下,我负责公司的进出口报检业务的人员,去年5月份开

您好,请问下,我负责公司的进出口报检业务的人员,去年5月份开 您好,请问下,我负责公司的进出口报检业务的人员,去年5月份开始公司有一项非法检的危险品被列入到2015年危险品名录里面,要对该产品实施强制报检业务,当时国家质检总局也没有发通知公告,7月份我开始休产假至10月底,9月份检疫局发危化品培训通知,是接手我工作的同事去的,事后也没有向我提起该事项,直到今年1月份该货物被列入法检产品,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导致公司被行政处罚100多万,现公司说是我的工作失职要把我解雇,并且是无经济赔偿,像这种情况我可以要求公司经济赔偿金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广东-惠州)
提问时间:2016-11-03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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