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湖北十堰的,现在家庭矛盾想离婚,婚后他父母给我们准备的婚房
你好,他父母在你们婚前盖的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至于装修钱和家具钱,算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以分,欠的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共同偿还。
房子写的谁的名字?涉及的问题较多,具体建议电话沟通。
您好,房屋办理了房产证吗?登记在谁的名下?婚后盖得新房为共同财产。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电话咨询也是免费的。
你好,第一,父母给你们准备的婚房,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若是父母的名字,是属于父母的财产。第二,父母卖的土地是哪里的土地。第三,父母卖土地的钱给你们买的房子,房子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房产证上的名字和出钱份额需要了解清楚后才能给你答案。
看产权登记
您好,一方父母婚后出全资买的房子,如果登记在你们夫妻双方名下,无特别约定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一方父母出首付,夫妻共同还债的,也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如需帮助建议致电详谈。
请问房产证是谁的名字?
看产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