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我去年6月18号开车碰擦到一个64岁的男子,当时未报警,决定私了

我去年6月18号开车碰擦到一个64岁的男子,当时未报警,决定私了 我去年6月18号开车碰擦到一个64岁的男子,当时未报警,决定私了,就送他去镇上的医院观察,医院检查结果一切正常(有医院证明)。过几天,该男子去了市人民医院再次检查后发现了身体问题。一月后,该男子报警并向我告知身体骨折问题。期间,他多次来我这儿要求赔偿。我都没有理采。一年半后,我收到对方起诉,并接到法院传票。请问,这是该如何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苏-无锡)
提问时间:2016-11-02 19:1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