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
商场档口是否需要提交双重押金
商场档口是否需要提交双重押金 1、商场里面两个档口分别归属两个业主,原统一交租金至商场统一管理,现商场只负责物业管理,租金直接交付业主,现业主需要收取押金,商场原押金不作退还,是否合理?原则上押金应有谁收取?
2、在租用前两个档口已经合并为一个档口,现已经与业主分别签订合同,商场要求将两个档口经营权统一过户至租客方可将两个档口合并,则因该此产生的经营权过户费用应由谁支付?
3、如果上述问题在责任不在租客一方,租客应找那个部门协调解决?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kel19……(广东-惠州)
提问时间:2012-04-20 1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