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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我父亲义务帮工给人家,应该得到怎样的赔偿

我父亲义务帮工给人家,应该得到怎样的赔偿 你好,我想进行一下法律咨询。请您耐心的听我叙述一下。本案有三个被告贾某,付某,刘某,我父亲是原告。其中付某跟我父亲是兄弟关系。今年4月份我父亲跟给告三人(其三人合伙办了一个采石场)义务帮工,由于我叔叔是合伙人之一而无偿提供帮助,后来其三人因为经济不景气,决定散伙。但是在拆除设备的时候,我父亲义务帮工拆除电线时,不幸从电线杆子上摔下来,摔成重伤,其中五个肋骨骨折,医疗伤残评定为十级。摔伤后立即到县级医院接受治疗,在治疗期间,其三人积极平摊了所有的医药费和治疗费。但是在后期治疗和抚养期间拒绝交付治疗费,伤残费,误工费等等。其中付某(我叔叔),积极给予我父亲治疗,跟随我与另外两人—贾某,刘某要钱。由于我叔叔多次上门和贾某,刘某要钱不给,后来其二人与我叔叔反目为仇。
其二,由于其三人合伙时,贾某出电线和设备,付某和刘某出钱,后来经济不景气,合伙没合成,于是线又归还贾某。剩余钱除去花销按原合伙时比例平分。但是付某(我叔叔)曾答应贾某,帮助其卖掉电线。但是我叔叔没有买成,后来以此作为依据谎称其已经把电线卖与我叔叔处理,电线已经不是他的了,拒绝负责任,但是电线仍在贾某手中,我叔叔也没有交付于他钱,其属子虚乌有的事,而且他找了其亲戚作为伪证。而刘某由于认为三人已经散伙,电线又不是他的,其拒不负责任,但是在拆线过程中,并没有完全散伙,他们还有许多账目还没有分完,并且他们已经承担的一部分责任,拒不承担其他责任,我认为他们不能逃脱责任。
其三,由于我叔叔的积极配合要钱,遂于其二人反目,其二人决定串通一气,证明电线属于我叔叔,让他一人承担责任,并且找了律师,告我叔叔,想把责任推给他一人。我想问一下律师,到底他们有没有责任,有责任应该怎么打这场官事。从哪个方面比较有利与我们。还有我叔叔由于与贾刘二人反目,他们二人咬定我叔叔承诺买了他们的电线,但是电线在他们手中,这样构成了买卖关系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付相远(山东-潍坊)
提问时间:2012-04-20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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