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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别人打架,后经过派出所调解,签了协议书,一次性赔偿对方4000元

我和别人打架,后经过派出所调解,签了协议书,一次性赔偿对方4000元 我和别人打架,后经过派出所调解,签了协议书,一次性赔偿对方4000元,双方签名按手印,协议大意是自签名按手印赔偿后协议开始生效,对方所有被伤害、追责权利从我们签名按手印后即刻终止,不能再与我纠缠不清,与我再无关系。但出派出所后他又去医院院检查,说手骨折了,又要找我赔钱,请问我还要负法律责任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6-11-01 22:2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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