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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问题

土地流转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
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的第二十一条:承包方未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即以转让、出租、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包方请求确认该流转无效的,应予支持。但非因承包方原因未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的除外。
承包方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除法律或者本解释有特殊规定外,按照有关家庭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规定处理。
在土地流转的时候发包方,土地承包方,及土地承租方做了同意公证。发包方在事后可不可以向法院请求土地流转合同无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aihai……(北京)
提问时间:2016-11-01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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