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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中专毕业生,属于湖南省统分统招的大中专生范畴,2000年7月毕业
我是一名中专毕业生,属于湖南省统分统招的大中专生范畴,2000年7月毕业 我是一名中专毕业生,属于湖南省统分统招的大中专生范畴,2000年7月毕业,2001年由县人事局分配到县林业局,但林业局称编制已满,无法安排上班,只能形式上接收,不予安排上岗,亦不发放工资。2016年县里成立不动产登记中心,林业局把我划转到县国土局。通过咨询,我获悉林业局并未给我缴纳社保金及其它应缴保险款项。我曾就此事问过林业局,得到的答复是林业局补交单位部分,个人部分自己补交。综上所述,我有以下疑惑盼予解答:1.林业局形式上接受我为该局职员,但十五年未予安排上班,也不放发基本工资,该行为是否涉嫌违反劳动法?2.林业局在把我划转到县国土局后,是否应该为我补交全部的社保金和其他应交款项,而不是只补交单位所占部分?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湖南)
提问时间:2016-11-01 1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