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房屋被租客烧毁,要求赔偿
房屋被租客烧毁,要求赔偿 您好:事情是这样的。我们家在灌南县镇上买了一套上下两层的半商品房,上面住人,楼下门面可出租。2011年1月1日,家里人以出租非商品房的合同出租给蔡某,合同为一年。蔡某承租后做商品房用,经营五金。我们一家人常年在外。在2011年12月30日晚7点左右,蔡某的家人在出租房内用电水壶烧水,并离开出租房内,外出回自己的家里,待回来后,我们家出租房子起火,他们打119救火,由于他们经营五金类,房屋内有化学物品,易燃物品房屋烧毁严重,时候蔡某并未立即通知我们家人,及房屋被烧毁的事情。该事情是邻居通知我们家人。事后我们要求蔡某赔偿,由于双方协商不行,我们家走法律程序。并请一位律师帮忙,由于过于信任该律师,从该事件到现在还没有走法律程序,并在不久前,该律师向我们家要1万元诉讼费。现在不信任该律师,那我们家应该走怎么样的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unyou……(江苏-连云港)
提问时间:2012-04-19 2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