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谈判
摩托车相撞的赔偿问题
摩托车相撞的赔偿问题 我父亲驾驶摩托车含有(摩托车驾驶证,交过交强险的合法车辆)行驶在上坡路段拐弯处突遇对方王木驾驶摩托车(对方未办理交强险的)从上下来由于车速过快在拐弯处与我父亲的车相撞,我父亲见躲不过靠马路右侧行驶躲避,但最后还是相撞,(道路是农村的单行道没有分界线)后我父亲被送到医院,脸部受伤,眼睛两边缝补了好几针,两只手软组织受伤不能动在治疗中,事后对方报警,交警过来勘察现场和到医院看望病人,(事故现场的车辆已经被人将两辆车搬动将2辆车放在马路内侧)保险公司过来定对方的车辆的车损为800元,交警队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还没有下来(估计对方在交警内部有熟人)对方右眼受伤但能正常行走没有住院观察,前期对方在医院为我父亲支付了1000元医院的治疗费用,现在关键的是对方没有保险我父亲有保险,对方协商是住院的单据等用我父亲的保险来报销赔偿,事故责任认定书现在还没有下来,我想问的是我该如何要求赔偿,一旦我答应为我用我的保险为对方报销,那么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划分是不是依据我为对方到保险公司报销费用为依据,划分我父亲为主要责任对方王木为次要责任,如果事情协商不成我将依法起诉对方申请赔偿费用我可有胜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胡家龙(安徽-六安)
提问时间:2012-04-19 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