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16年7月份签合同,由于工作问题,我说也就住三个月。房东说三个月年不签的
16年7月份签合同,由于工作问题,我说也就住三个月。房东说三个月年不签的 16年7月份签合同,由于工作问题,我说也就住三个月。房东说三个月年不签的,如果要走的话提前一个月跟他讲,她租出去再退给我押金。然后去10月4日我交的第四个月房租,由于工作问题,我12号离开无锡来到北京,然后12号我告诉我的房东。相当于提前23天跟房东说的。现在房东不退我押金,也不退房租,说我没有提前一个月跟他讲,还说现在房子没租出去。怎么办?
我是16年毕业的大学生,自己出来工作,签合同的时候也没看。现在一看全是霸王条款,这800元对于我一个学生来说真的很重要。希望法律可以帮到我!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刘一辰(江苏-无锡)
提问时间:2016-10-31 1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