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债务追讨

以物抵债的房屋过户费用由哪一方承担?

以物抵债的房屋过户费用由哪一方承担? 被执行人因欠我债务不能归还,我向法院申请了对其房产以物抵债(拍卖没成功)。但是在过户时候应该由谁来承担费用的问题上产生了分歧。法院认为过户费用应该由我承担,理由是我提出的申请执行。即:谁申请,谁承担。而我觉得这个费用是对方的不还债行为造成的,所以费用应该由被执行人承担。请问过户费到底应该由谁来承担?有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请在百忙之中答复!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大泽山中(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6-10-31 15:23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