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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林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清收单位和个人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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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收单位和个人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的
通告
林告字【2016】8号
为加快推进农村信用社改制步伐,提高司法公信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等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林州市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进行强力清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清收重点:国家公职人员自贷、担保不良贷款;行政事业单位、村组集体自贷、担保不良贷款;企业及自然人自贷、担保不良贷款;以其他形式拖欠、逃废农村信用社债务的贷款。二、还款期限:2016年11月5日前。三、……
我前几天收到的通知,我现在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秋风萧瑟(北京-东城区)
提问时间:2016-10-31 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