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给别人担保,别人换不上了,要我们还
给别人担保,别人换不上了,要我们还 你们好。我对象在我们没有结婚前给他单位一个临时工做担保。作担保共4个人。当时面值10万。好像是两年还是三年期。这已经是七八年前的事了。如今,我们想贷款,人家银行不给贷,说他有不良记录,就是这马事,现在去找那个人,他说他没钱还,如今已经升至17万了。他有一个貂厂(个体),还写的他爹的名字,这个貂厂,我去工商查了,没有合伙人。他也未婚,住在农村的民房,民房也写的他爹的名。请问我们该怎么办,眼下看来是我们得还钱了。请问我们能不能诉讼银行的不作为,这么多年过去了,为什么不早点下传票给我们,就不至于到现在,金额已经升到17万了。还再问一下,这是不是涉及到一个诉讼时效的问题,是银行那边对于这个诉讼时效已经过期?还是我们这边提起诉讼已经过期?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俺闺女(山东-威海)
提问时间:2012-04-19 1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