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如何解决?
针对你陈述的事实,结合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提出以下法律意见供参考:
1、首先,一般情况下,在农村宅基地建造的居住房屋只能登记在集体所有制成员的名下,你们是城镇居民户口,原则上无法办理系争房屋的上户手续;
2、其次,当年你父亲为建造该房屋所花费的金钱可要求该房屋的产权人给予补偿,要求其返还该笔建房款项及相应的资金占用利息。当然,这里面涉及到一个2年的诉讼时效的问题,需要综合研究案件具体证据后来酌情操作;
3、最后,仍有一条途径可操作本案,鉴于当事人都为亲属关系,且当时有几个兄妹的证人证言,可考虑你父亲与你大妈再签订一个无偿使用某几层房屋的书面协议,以此可保障你们儿女以后对该房屋的使用权。同时,也可考虑双方协谈签订一个一次性金钱补偿协议,以做到案结事了。
以上意见供参考!
不动产以登记为准。现在的情况对你们不利。至少想办法录音,证明当初你们出了多少钱。
不动产以登记为准
收集你们出资证据。
你们是很难主张这房产的,因为农村宅基地是福利性质,只有本村户口的人才能是享受,你们要么只有主张出资款及相应损失,要么与大妈协商以协议的形式规定一下,但房产所有权是无法归你们所有的。
造房子的支出,有证据的话,可以作为债权主张。
不动产以登记为准
不动产以登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