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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追讨生活费

婚内追讨生活费 结婚12年,育有一个女儿9岁,以夫妻名义在郑州贷款买房买车记在妻子名下,每月由丈夫提供生活费后妻子还银行贷款。丈夫北京工作,孩子在郑州上学妻子在家带孩子,没有工作收入,现在丈夫不支付生活费了,家里没有存款并且有28万元买房时的欠债未还清,目前无法还贷和维持生活。请问:在不离婚的情况下,如何按月足额拿到生活费?夫妻二人有私下签过一份“婚内财产协议”,协议内明确表示夫妻共同产财由女方保管,男方如有隐藏转移产财的行为,女方有权没收隐藏或转移的钱款。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沙漠困鱼(北京-海淀区)
提问时间:2016-10-31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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