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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二十九日凌晨一点十五分左右在下班途中与一辆逆向行驶的电动车相撞

十月二十九日凌晨一点十五分左右在下班途中与一辆逆向行驶的电动车相撞 十月二十九日凌晨一点十五分左右在下班途中与一辆逆向行驶的电动车相撞,肇事者全责未逃逸,后经医院鉴定伤情为右桡骨骨折。这样的事务可以报工伤嘛?若为工伤,定级几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6-10-30 14:5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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