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路人甲将自己的摩托车存放在保管站,当天未取。第二天取车时保管站的工作人员将保管站晚上10时就下班了,
路人甲将自己的摩托车存放在保管站,当天未取。第二天取车时保管站的工作人员将保管站晚上10时就下班了, 路人甲将自己的摩托车存放在保管站,当天未取。第二天取车时保管站的工作人员将保管站晚上10时就下班了,车不知道在哪里。两个星期后,甲在路上发现了自己的摩托车被乙骑着,经了解,乙将摩托车是自己从保管站买的,保管站的工作人员是否构成职务侵占。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J110(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04-18 1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