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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父亲经介绍人王某介绍到工地干活三天,在第二天傍晚收拾工具下班时不慎摔倒
律师您好!我父亲经介绍人王某介绍到工地干活三天,在第二天傍晚收拾工具下班时不慎摔倒 律师您好!我父亲经介绍人王某介绍到工地干活三天,在第二天傍晚收拾工具下班时不慎摔倒,工地现场经理罗某亲眼目睹这件事情。当时现场的人都以为只是肌肉损伤,休息就好了,但是后来我父亲去医院检查被诊断为跟腱断裂,于是就去找王某和罗某,罗某说先去治疗,这属于工伤,他会积极上报公司取得赔偿金。但是已经自费住院治疗将近两个月了,医疗费大概在两万,罗某的公司给出的答复是除非起诉公司,让法院判决赔偿,否则公司无法出钱。他们是有签三方协议的,房地产为甲方,电业局为乙方,罗某公司为丙方。而介绍人王某是帮罗某找临时工的,王某从临时工工资上每天抽取30月的介绍费。我现在准备起诉,我现在该怎么做?该起诉哪些人?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大都督(福建-龙岩)
提问时间:2016-10-29 1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