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婚前购买了一套住宅,未办理产权证,现在办理产权证时房产局要求我夫妻俩人同时照相并在房产证里加入我
登记两个人的名字,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是平分。
登记的公信力属于你们夫妻共有。
据你所述,房产局的做法违法,该房产属于你婚前个人财产,加入你妻子名后,属于共有财产,离婚时均分。
共同财产平均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