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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老公不管我和女儿的基本生活,他的理由是我们曾经用共同房产向私人做了抵押借贷(也就是常说的高利贷),而这笔钱没有被他直接拿到手,而是被我拿到了,由于我没工作(经济收入),所以平时我和女儿的基本开消只能用这笔钱。而我老公是有正当职业的,他以这种理由不管我和女儿已有一年时间了,我应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晓111(上海)
提问时间:2012-04-18 00:1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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