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在(喜登家具城步行街店)大桥实木店所购买的家具,没有完全供货的有关问题
在(喜登家具城步行街店)大桥实木店所购买的家具,没有完全供货的有关问题 本人于2011年的上半年,在大桥实木家具店(又名鑫虹桥实木马鞍山专卖)以1000元的定金,订购了一些家具,并于2011年11月5日以现金付款的方式,又支付了贰万陆千元的家具款。店主周太福于11月6日上门送来了一些家具,家具的颜色和我在他店中所看到的样品的色彩根本不相同,而且在他送来这批的家具中,色彩也 严重深浅不一,品质参差不齐,款式也不符合我们的约定,我当场表示不能接受,没有收货,他只好又叫运货师傅拉回店中,并约好在过农历年前再送来符合要求的家具。我只能表示同意。
2012年的1月,周太福在我的多次的催促下,终于送来了一些家具,但还缺少客厅的木质沙发和餐厅的饭桌及餐椅。并以快要过年没有汽车运输为理由,表示剩下的家具会在过年后送来,而且信誓旦旦地许诺其它的家具早已经做好,年后一定送来。由于我一次购买的家具比较多,而且眼看就要过年了,也就被迫同意了。
2012年春节后,我多次与他联系,询问余下的家具情况,他总以:工厂的工人还没有上班;工人上班了但还凑不够一车货;等诸多理由搪塞,直至步行街喜登家具城关门也没有送来家具。步行街喜登家具城关门后,他的手机就24小时关机,无法联系,好像人间蒸发一般。
我和家人只好来到花山喜登家具店打听情况,并与家具城的倪总联系,在倪总的帮助下,经过两个星期左右的等待,周太福终于打来了电话,在电话里他说:家具厂不再生产,家具不能送来,我坚持他应该继续履行合同,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后来他又改口,无理的要求我把余下的钱6000元交到喜登,再发货给我。我没有同意,原因是由于,大桥实木在步行街喜登店关门后,并没有继续从事在喜登家具店的销售经营活动。我始终坚持,剩余的家具送达家中后,把余款付清(即货到付款)。就这样,这件事一直到现在也没有答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uchen……(安徽-马鞍山)
提问时间:2012-04-17 2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