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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离婚财产划分

离婚财产划分 有房产一座,系婚后在村民组所分门面地上所建。门面地为女方所在村民组所分,有规划证和土地使用证,名字均为女方。门面地共7米,其中2.7米为女方所分的,2.4米为男方与村民组签订赡养女方父母协议后所分的,1.7米为女方家长所给(虽无协议,但一直说是给女方的。),剩下的0.2米为购买他人的。房屋为共同出资建造,目前仍负债10万余元。现在男方想离婚,请问财产会怎样划分?签订协议取得土地后又离婚,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算不算是违约?父母无赠与协议怎样才能证明是只赠与女方的?女方怎样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sdl34……(河南)
提问时间:2012-04-17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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