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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我汽车碰了电动车,我全责。对方软组织挫伤,无其他病症,未住院,在家吃药休息2周

交通事故,我汽车碰了电动车,我全责。对方软组织挫伤,无其他病症,未住院,在家吃药休息2周 交通事故,我汽车碰了电动车,我全责。对方软组织挫伤,无其他病症,未住院,在家吃药休息2周。对方提出误工费和营养费(500元,医院没有要营养证明),双方调解不成。对方提出走司法途径。请问,这样的情况,对我有利吗,诉讼费和律师费要我承担吗?诉讼费多少钱?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晓星(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6-10-28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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