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装修房子,装修公司报价和结算价相差太大,请问怎么办呢
按照原来的约定处理
根据《家居行业经营服务规范》的规定,装修实价不能超过合同价款的8%。除业主自行同意增加工程项目部分外,家装机构如擅自增加的非必要的工程项目,应由家装机构自行承担责任。家装机构报价时如存在漏报、少报而增加工程项目的价款,业主只应在合同价格的8%幅度内承担,超过8%部分应由家装机构自行承担。而且,增加工程项目应由业主确认后方可施工,如未经业主同意或追认的增加施工项目,合理的施工项目只能视为漏报、少报,业主只应在合同价格的8%幅度内承担,超过8%部分由家装机构承担。此外,合同价款是指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支付的工程价款
按协议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