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房屋拆迁合同,老人赡养问题
房屋拆迁合同,老人赡养问题 05年我家住的地方拆迁,选择了批地基自己盖房子,拆迁办当时只答应批一间地基。因为爷爷与我们一起居住,才批了两间地基,并且在拆迁合同上注明“因与祖父同住,故批两间地基”。(因为我哥哥一人有本地户口,所以房屋拆迁合同名字是我哥哥的名)。
现在,我们住的房子,马上又要拆迁了,我们家也承诺会一直带着爷爷住,并且每个月,还支付爷爷生活费。但是,在将要去签拆迁协议时,爷爷却不配合,他不肯搬家,向我们索要拆迁补偿费2万,不然就给他拆迁面积。因为爷爷认定第一次拆迁合同注明的一句话,是最强有力的证据。
爷爷有四个儿子,其他三个儿子,住在了他们05年拆迁还建楼里,每个月支付少量的生活费,但一直住在我们家。
我想咨询一下:
我爷爷索要2万元补偿费合理吗,法律支持吗,我爷爷其他三个儿子仅支付少量的生活费,算不算尽了赡养义务,如果我爷爷拒不搬家,我们家应该怎么做?
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ilin0……(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2-04-17 1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