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提出离职单位说在没有找到其他人顶替的时间里需要扣我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综上,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
单位做法违法。
单位做法违法。
你好,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单位做法违法 。
工作多久,可以发函解除合同,具体还可以要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