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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我与叶女子是男女朋友关系。在10月15日早上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我与叶女子是男女朋友关系。在10月15日早上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我与叶女子是男女朋友关系。在10月15日早上,王某在8点35左右电话并发短信给我威胁我叫我下楼,因为我手机静音没有听到,后来一直在我家楼下堵我,在9点30左右租在我家楼下的男子起床上班一开门王某就伙同他的3名同伴冲进我家并威胁我家楼下去上班的男子让其带他们上楼找我,我家楼下男子不知缘由就被他们抓着领口上楼叫我,他们进到我房间后刚开始用手指着我威胁我说我带走了他的女朋友叶女子。后来骗我说叶女子在楼下叫我下楼,下楼后其中一名社会青年(做过两次监狱)还多次推我,对我进行威胁。冲进我家时王某还穿着警裤警鞋(在公安局当协警早上请假出来)又对我说叶女子在对面车上。叫我去对面把事情讲清楚。后来我与租我家楼下那个男子就走到了车边。王某与他的同伙对我出言不逊。车上的叶女子看事态恶化就报警了。后来王某得同伙又叫来一车3位同伙。就在他们同伙抵达现场后。当地警方也出警了但是没有找到报警的地方就打电话到报警电话上。这时候王某就接起电话和出警人员说没有事情。挂掉电话后。王某就与他的4名社会青年对我进行殴打。导致我创伤性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左耳骨膜挫伤。牙齿松动,多处淤青。住院10多天。在我出院后警方就打电话叫我去调解,然后调解未果。警方就说按照法律程序走。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浙江-丽水)
提问时间:2016-10-28 1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