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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五年,孩子五岁,我自己提出解除同居关系,当初给女方十万元彩礼

同居五年,孩子五岁,我自己提出解除同居关系,当初给女方十万元彩礼 同居五年,孩子五岁,我自己提出解除同居关系,当初给女方十万元彩礼,孩子现在由我抚养,我不用对方给我拿抚养费,但是我有权利要求对方返还彩礼吗?比例大约多少?希望律师给我一个准确的答案。先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黑龙江-哈尔滨)
提问时间:2016-10-27 20:13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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