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殴打儿童应受到怎样的惩罚?怎样追究他的责任?
殴打儿童应受到怎样的惩罚?怎样追究他的责任? 4月15日傍晚,我十岁的儿子去山门镇街上一个叫喜洋洋精品屋的店子,买了一个一元的玩具,后觉得不满意,要求退换.店主是一个30多岁的五大三粗的男人,他不愿退换.孩子不懂事,生气地嚷着:"人家超市买东西都可以退货,你这里为什么不可以?"那人竟然把孩子推倒在地.孩子气极了,用力掀了一下货架,看到掉下几个玩具后赶紧跑.那店主追上孩子后,一顿拳打脚踢,造成孩子鼻梁骨骨折,浑身多处受伤.30多岁的男人,在大街上公然殴打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孩子,且下手极为残忍,请问在我国现有的法律中,这种人可以受到怎样的处罚?做为家长,我们应该怎样维护他的权益?希望尽快能得到您的答复.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ting……(湖南-邵阳)
提问时间:2012-04-16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