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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和出借人在担保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把第一次借条五万元没有写利息为期二个月
借款人和出借人在担保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把第一次借条五万元没有写利息为期二个月 借款人和出借人在担保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把第一次借条五万元没有写利息为期二个月,借款人实拿现金45000.元担保人在借条签字按手印和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上写连带责任,两年后出借人又拿出一张借款人所写五万元每月一仠元的利息的借条〈没有担保人签字,借条日期和前期的相同)和担保人的复印写的连带责仼起诉法院,法院叫担保人还款,担保人承担责任吗?担保人怎么上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甘肃-平凉)
提问时间:2016-10-27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