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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律师你好,我在上海这边租赁了一间门面,是与之前的租户签的,也就所谓的二房东,为期二年

李律师你好,我在上海这边租赁了一间门面,是与之前的租户签的,也就所谓的二房东,为期二年 李律师你好,我在上海这边租赁了一间门面,是与之前的租户签的,也就所谓的二房东,为期二年!这边产权人现在找上门说,一切与他无关,前面租客现在就剩俩年租约,说他这边没有收取前面租客转让费,俩年之后,他收回房屋使用权,我这边不允许转让!等于我这边这个转让费是后者附加上的,他说可以转让,但是产权人现在说又不可以!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上海)
提问时间:2016-10-26 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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