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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我与前妻2005年结婚2015年1月离婚。2007年她父亲给我们买车花了30万

我与前妻2005年结婚2015年1月离婚。2007年她父亲给我们买车花了30万 我与前妻2005年结婚2015年1月离婚。2007年她父亲给我们买车花了30万,2011年车卖了卖车款都用于我们生活支出了。办离婚时前妻哭闹说还不还都必须写上这30万,所以民政局签的离婚协议上写了一句:男方归还女方30万元整。今天被前妻因为这一句告到法院了,让我还钱。我着实觉得委屈,离婚时为了孩子房、钱都给她了我都没要。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如果我不还款会怎么样?因为没钱也不想给觉得不值。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ask201……(北京)
提问时间:2016-10-26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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