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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请问我还可以再要求他赔偿吗?

请问我还可以再要求他赔偿吗? 我去年11月份在上班的路上骑电动车被摩托车在后面追尾撞伤了,在交警的调解下我们写了个赔偿一万远医疗费的协议,到10月1日之前给齐,当时他说没钱只给了2500。厂里给我四个月的假养伤。过了四个月我去上班了,没上几天我就犯了癫痫的毛病,请问我还能在要求他赔偿吗?  我这种情况属于工伤吗?  我该怎么申请工伤?  如果厂里因为我有癫痫不用我,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mznb1(山东-潍坊)
提问时间:2012-04-16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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