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关于欠条问题起诉至人民法院
关于欠条问题起诉至人民法院 2011年5月3日嘎查大队主任雇佣村民控制我们个人财产,(抓牛羊,堵在门前不准牛羊出院)以每头牛1000元每只羊100元,高额草尖费的标准,强制我们打下欠条。于2011年8月19日以欠条为证,证明我们与他产生合同关系!起诉我们至人民法院,这种情况我们有十一户。其中一户在2011年10月法院判定全额支付。剩余十户下达传票于2012年4月7日!请问这种欠条是否受法律支持?我们怎样讨回公道?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民事110(内蒙古-赤峰)
提问时间:2012-04-15 2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