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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 我有两间门面于2010年11月份出租给承租方,当时签的合同是8年有效期租金支付方式是每年11月份前支付第2年的租金。但到2011年本应支付2011-2012年租金的时候承租方一直未给清当年的租金(对方在2012年1月份交了一半的租金),我多次于对方交涉未果,于2012年2月份锁住了我租给对方的门面三天,后来承租方跟我交涉要我开门让他们拿东西,我同意并把门面打开并撤掉了锁,但承租方就此之后没有再营业成锁门阶段。现在已经到了4月份也一直不能联系到对方,请问我该怎么才能收回自己的门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623400……(湖北-黄冈)
提问时间:2012-04-15 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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