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找不到对方。法院要求撤诉,我不回去撤诉,会怎么样。。
可申请法院公告送达。
你好!你应当举证,对方找不到,可以通过公告送达,建议找法官协商解决。
公告送达
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民事诉讼法》第84条明确指出:“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法院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无论被告看到与否,均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可以通过公告送达,建议找法官协商解决。
你好,可以研究送达方式,需要律师电话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