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
借贷人有违约行为,银行还继续放贷是否违规
借贷人有违约行为,银行还继续放贷是否违规 去年10月份,我外甥在我们柳州银行贷款,找我去帮他担保,我觉得是自家人就去了,并签字了。后来我外甥一直没有还款,银行也没有告知我们,今年8月,该银行把我们告上法庭。后来我了解到当时我外甥贷款时,已经帮另一个朋友在该行担保,但我外甥朋友一直不还贷,并出现违约,后来银行为了平账,就找来我外甥及他朋友协商,继续放贷给他们,但我外甥由担保人转为借贷人,并把利息和违约金算上一起放贷;还同意额外放贷给我外甥,前笔违约后的续贷款一到我外甥账上就立即被银行划走。后笔贷款我外甥就找我做担保人,但我根本不知道他们前面已经出现违约,像这种放贷模式是不是恶意放贷?“钓鱼”放贷?“传销”担保?是违法行为?
而且银行在我外甥贷款过程中,在明知道他和他朋友存在违约和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还要继续放贷给他,找我们去签字,致使出现问题,这些情况,银行是否有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bqscx……(广西-来宾)
提问时间:2016-10-24 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