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这样的协议是否有效?
这样的协议是否有效? 2011年我家跟大伯家签了一份协议,我家是北房,大伯家是东房,大伯家的哥哥要结婚觉得自家房子不够住,就想把当初分家留给他家的院子盖成房(东房南边的部分向西盖到院子中心)。全院的大门口在南边,他这样盖房后我家就没法进出了,他提出写一份协议,把北面剩下的院子给我家作为补偿(这部分院子分家的时候是他家的),让我家在西墙北侧靠近我家北房的地方另外开个门口进出。但是事过多年后他反悔了不承认这份协议书的内容了,请问我该怎么办?
协议书内容:1、双方协议王雪峰(大伯的儿子)东房南边二间往前接
出至王靖(老爷家的叔叔)西房地基间隔1米。
2、东房北边一间及后边火道归王雪峰使用。
3、接出房北墙以北所有权归王军(我父亲),留出雨水
通道,北院以东西二间滴水为界归王军。
双方签字:王雪峰 王军
证明人:王栋(二伯)
我大伯是聋哑人,当时大家协商就由他儿子王雪峰代替签署这份协议,我大伯没有在上面签字。我二伯作为证明人并书写的协议内容。因为是至亲当时关系也相处的很好,写协议的时候也没有咨询相关部门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现在大伯的儿子反悔了,不承认这份协议了,说房子是我大伯的,大伯没有在上面签字就是无效的!不但要占用院子还要在院子里单独开个门口方便他们进出。我们找了我二伯和村委会,他们不同意协商。
请问我们现在该怎么办?这份协议是否有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86112……(北京)
提问时间:2016-10-24 1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