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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纠纷

人流不全责权问题

人流不全责权问题 今年1月底,我因意外怀孕在北京妇产医院做了无痛人流手术,结果有残留,大小为1.0*1.2*0.7cm,于2月底实施了二次清宫手术,至今月经仍未见正常,这次事故对我的身心造成极大的影响,事后跟院方沟通,他们却说他们在手术过程中不存在任何过错,相应的不承担任何责任,说人流不全只是手术的并发症.请问他们这种说法有据可依吗?这次事故是否属于医疗事故?我怎样才能维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henya……(北京-东城区)
提问时间:2012-04-14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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