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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子,交了订金6万,又不想卖了,赔偿多少合理

卖房子,交了订金6万,又不想卖了,赔偿多少合理 我卖房子,对方交了6万的订金,但是现在我不想卖了,他要求赔偿其贷款的费用1万块钱,双方只签了收条,大概是这样写的:今收到预付款6万,余下的二十三万于四月末交齐。我觉得应该赔钱,但是1万太多了该怎么办?我该赔偿的违约金额是多少?如果对方起诉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EOi9010()
提问时间:2012-04-13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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